塞浦路斯护照、居留,保加利亚护照、居留,马耳他护照、居留,瓦努阿图护照、居留,土耳其护照、格林纳达护照,圣基茨护照,黑山护照、多米尼克护照,安提瓜护照,圣卢西亚护照,葡萄牙居留,希腊居留,西班牙居留,德国居留,法国居留,美国永居,加拿大永居,澳大利亚永居,新西兰永居,新加坡永居,香港永居,日本临时居留。
1、机构可以自己制定衡量项目优劣的标准;
2、需要行使监督权,在6个月、12个月和(创新者类别)24个月后,与申请人保持联系,并向内政部反馈相关情况;
3、此外,担保机构可以中止行使“担保”的权利,而申请人可以更换担保机构。
为了防止来之不易的担保信被盗用,每个担保都有自己的安全参考编号,且具有唯一性与时效性,一人一号。申请人在拿到担保信之后,需要在3个月之内申请相对应的签证,过时即刻作废。但是,如果在申请签证的时候被拒签,只要是在担保信3个月的时效内,申请人可以二次申请,无需向相关的担保机构重新申请担保签注。在这份guidance里,内政部给出了有关创新性、可行性、可拓展性的相关标准,而针对每项标准,内政部也向担保机构发表了自己的建议:
考量标准:申请人是否有一份真实的、原创的商业计划,以满足新的或现有的市场需求和/或创造竞争优势?
考察方向:该公司提供的服务是否不仅仅是与当地类似的交易商竞争?在英国市场上是否存在尚未实现的业务需求?这一想法是否会给既存的英国/全球商业市场带来突破?
考量标准:申请人是否具备或正在积极发展经营业务所需的技能、知识、经验和市场意识?
考察方向:有无市场调查的证据?申请人是否有现实的、可持续的产品目标?公司有长远的发展计划吗?
考量标准:是否存在在全国市场创造就业和增长的潜力?
考察方向:有足够的吸引力吗?有增长潜力吗?能成功地扩展到全国市场吗?
2、在最近3年里,该公司的客户数量至少翻了一番,目前高于其他提供类似主要产品或服务的英国企业的平均客户数量;
3、在英国申请了知识产权保护;
4、在其账户覆盖的最后一个完整年度,该业务至少有100万英镑的年度总收入;
5、在账户覆盖的最后一个完整年度,该业务的年总收入最低为50万英镑,其中至少有10万英镑来自海外出口;
6、该企业为常驻员工创造了至少相当于10个全职工作岗位的就业机会;
7、该企业为常驻员工创造了相当于至少5个全职工作岗位的就业机会,平均年薪至少2.5万英镑(不含任何支出)。
在这份指南中,虽然已经公布了截至目前为止得到授权的机构名单,但是因为每个机构都有独立的自主权,也意味着每个机构能够根据自身情况制定规则,申请要求及申请时间也并非统一。